交流会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名称:自动化科技交流会(简称“FA交流会”)
第二条 缘起:鉴于自动化科技在智能建筑、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,为满足行业对技术创新、节能环保、高效运营等方面的需求,由苏州协纬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发起,联合自动化科技相关企业、单位及个人,共同组建此行业性交流平台。
第三条 宗旨:交流会为非营利性组织,旨在搭建自动化科技交流平台,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,加强行业联系,洞察市场趋势,共创行业发展新机遇。
第四条 地点:苏州明纬智慧园区
第二章 会员
第五条 会员分企业会员、个人会员。
第六条 领域:涵盖自动化科技、智能制造、工业互联网、系统集成等相关行业的企业、单位及个人。
第七条 入会方式
新会员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交至秘书处。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,会费标准由理事会制定并公布。
第八条 会员权利
享有交流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参加交流会举办的活动。
对交流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。
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如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流会规定,视情节严重,可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会员以交流会名义举办的活动,需事先获得交流会同意,否则视为个人或企业行为,与交流会无关。
第九条 会员义务
遵守交流会管理办法,执行交流会决议。
维护交流会的合法权益。
积极参与交流会安排的工作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十条 架构:

第十一条 交流会由理事会(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理事、秘书处)、一般会员组成。
第十二条 交流会拟先成立理事会。理事长、副理事长从理事会选举,理事会名单比照当年度赞助费产生。
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职权:
(一)管理办法审核通过实施;
(二)选举交流会理事长、副理事长;
(三)交流会重大事项讨论研究;
(四)交流会年度工作总结及未来研究部署;
第十四条 理事会
(一)理事长、副理事长单位一年一届,建议换任。
(二)理事会代表会员处理交流会重要议程。
(三)理事长职权:
1. 主持理事会会议;
2.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,理事会决议和年度计划报告;
3. 代表本交流会签署有关文件;
4. 审核、批准本会财务开支情况;
(四)副理事长职权:
1. 协助理事长做好交流会分管工作;
2. 受理事长委托代理行使理事长职权;
3. 监督交流会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;
4. 审核各期交流会计划;
(五)理事会:
1. 理事会共分三组:法规组,策划组,财务组;
2. 法规组:提供建筑行业法规支援(3位);
3. 策划组:提供交流会活动策划方案(3位);
4. 财务组:监督,管理交流会财务账目(1位);
(六)秘书处职权:交流会秘书处是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
1. 交流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;
2. 交流会会议、活动策划、组织与安排;
3. 交流会工作规划、拟制计划、起草文件,资料整理归档;
4. 会员管理、联络、信息宣传,赞助会合同拟定;
5. 交流会的宣传工作,编辑出版交流会报刊和重大活动、信息专刊,建立交流会网站;
第四章 交流会收费标准,方式
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
具体收费标准由理事会制定并公布。
第十六条 赞助费标准
赞助费标准细则经会议通过并定期向会员公示。接受新老会员自愿补充赞助费。
第五章 运作方式
第十七条 交流会运作
1. 交流会需在国家法律范围内进行媒体宣传。
2. 交流会设立微信公众号,微信交流群。
3. 建立交流会会员名册,发行宣传刊物,推广自动化科技发展。
4. 每年定期召开交流会 (现场交流/视讯交流/餐叙/研讨会)。
5. 整合资源,推荐项目,建立标杆案例,提升交流会知名度。
6.鼓励会员间合作分工,共同推广自动化科技服务。
7.探索跨产业合作机会,共同创立合资企业或互相投资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八条 交流会办法通过、修改、解释权
1. 本办法经2025年8月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2. 本办法的修改,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人数表决通过,呈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3.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本交流会理事会。
2025.8.15
第一条 名称:自动化科技交流会(简称“FA交流会”)
第二条 缘起:鉴于自动化科技在智能建筑、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,为满足行业对技术创新、节能环保、高效运营等方面的需求,由苏州协纬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发起,联合自动化科技相关企业、单位及个人,共同组建此行业性交流平台。
第三条 宗旨:交流会为非营利性组织,旨在搭建自动化科技交流平台,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,加强行业联系,洞察市场趋势,共创行业发展新机遇。
第四条 地点:苏州明纬智慧园区
第二章 会员
第五条 会员分企业会员、个人会员。
第六条 领域:涵盖自动化科技、智能制造、工业互联网、系统集成等相关行业的企业、单位及个人。
第七条 入会方式
新会员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交至秘书处。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,会费标准由理事会制定并公布。
第八条 会员权利
享有交流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参加交流会举办的活动。
对交流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。
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如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流会规定,视情节严重,可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会员以交流会名义举办的活动,需事先获得交流会同意,否则视为个人或企业行为,与交流会无关。
第九条 会员义务
遵守交流会管理办法,执行交流会决议。
维护交流会的合法权益。
积极参与交流会安排的工作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十条 架构:

第十一条 交流会由理事会(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理事、秘书处)、一般会员组成。
第十二条 交流会拟先成立理事会。理事长、副理事长从理事会选举,理事会名单比照当年度赞助费产生。
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职权:
(一)管理办法审核通过实施;
(二)选举交流会理事长、副理事长;
(三)交流会重大事项讨论研究;
(四)交流会年度工作总结及未来研究部署;
第十四条 理事会
(一)理事长、副理事长单位一年一届,建议换任。
(二)理事会代表会员处理交流会重要议程。
(三)理事长职权:
1. 主持理事会会议;
2.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,理事会决议和年度计划报告;
3. 代表本交流会签署有关文件;
4. 审核、批准本会财务开支情况;
(四)副理事长职权:
1. 协助理事长做好交流会分管工作;
2. 受理事长委托代理行使理事长职权;
3. 监督交流会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;
4. 审核各期交流会计划;
(五)理事会:
1. 理事会共分三组:法规组,策划组,财务组;
2. 法规组:提供建筑行业法规支援(3位);
3. 策划组:提供交流会活动策划方案(3位);
4. 财务组:监督,管理交流会财务账目(1位);
(六)秘书处职权:交流会秘书处是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
1. 交流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;
2. 交流会会议、活动策划、组织与安排;
3. 交流会工作规划、拟制计划、起草文件,资料整理归档;
4. 会员管理、联络、信息宣传,赞助会合同拟定;
5. 交流会的宣传工作,编辑出版交流会报刊和重大活动、信息专刊,建立交流会网站;
第四章 交流会收费标准,方式
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
具体收费标准由理事会制定并公布。
性质 | 会费标准 | 方式 | 发票 |
企业(新会员) | 3000元/年 | 会展中心展位租赁(合同) | 开发票 |
企业(老会员)
|
2000元/年 | 会展中心展位租赁(合同) | 开发票 |
个人
|
1000元/年 | 会展中心展位租赁(合同) | 开发票 |
第十六条 赞助费标准
赞助费标准细则经会议通过并定期向会员公示。接受新老会员自愿补充赞助费。
第五章 运作方式
第十七条 交流会运作
1. 交流会需在国家法律范围内进行媒体宣传。
2. 交流会设立微信公众号,微信交流群。
3. 建立交流会会员名册,发行宣传刊物,推广自动化科技发展。
4. 每年定期召开交流会 (现场交流/视讯交流/餐叙/研讨会)。
5. 整合资源,推荐项目,建立标杆案例,提升交流会知名度。
6.鼓励会员间合作分工,共同推广自动化科技服务。
7.探索跨产业合作机会,共同创立合资企业或互相投资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八条 交流会办法通过、修改、解释权
1. 本办法经2025年8月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2. 本办法的修改,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人数表决通过,呈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3.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本交流会理事会。
2025.8.15